天津因逃避核酸检测8人拘留或警告
2022-07-11 15:31:49          来源:永兴县疾控中心 | 编辑:王江林 |          浏览量:135502

7月5日、6日、7日,天津市津南区全域连续三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有个别人员经多次告知,仍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谎称“自己人没在天津”,给疫情防控带来极大的风险。公安机关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依法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情节严重的4人给予拘留处罚,对情节较轻的4人给予警告处罚,情节轻微的123人被训诫

实施核酸检测是落实“早”要求,快速筛查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尽早阻断病毒传播链的有效手段,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对于无正当理由、经提示仍不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永兴县疾控中心提醒全面落实重点人员核酸检测:

1.入(返)永人群。所有外省入(返)永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陆路边境口岸城市和有疫情发生的直辖市、有疫情发生的省、自治区的市(州、盟)在入(返)永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从无疫情发生的省、自治区(边境口岸城市除外)入(返)永人员建议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近7天以来,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地区)旅居史者,入(返)永3天内应该完成2次核酸检测。

2.每天1检人群。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 , 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等每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每周2检人群。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两次核酸检测。

4.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人群。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监管场所、生产车间、 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

5.全员核酸检测。辖区内出现 1 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责编:王江林

来源:永兴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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